设立CSO不是医药自然人的首选!

cso业务 发布日期:2017-11-23 共1807人围观
  河南自本月(10月9日)开始,凡个人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均统一按照开票金额的1.5%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医药自然人在河南申请代开推广服务费2.8万,说是一个月的,那么,他/她只需要缴纳:2.8万*1.5%=420元,没有增值税,就可以把这张合规的发票交给药企要钱了。如果要开10万的发票,那么需要缴纳增值税:100000/(1+3%)*3%=2,913元,个人所得税:100000/(1+3%)*1.5%=1,456元,合计缴纳税收:2,913+1,456=4,369元,开票成本合计为4.37%,然后就可以把这张合规的发票交给药企要钱了。
  这种情况下,医药自然人没有必要去设立CSO,保持自然人状态、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即可。

  医药自然人应首选自然人形式开展业务,而不是设立CSO
  如果税务局不会因为开票金额大而拒绝,同时药企也不拒绝这种个人合作这种方式,医药自然人就是自然人,就保持自然人的身份开展业务,到税务局代开发票。
  国家对于个人提供服务有专门的个人税政策-劳务税,由人大立法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并不是个人就不能开展服务。

  笔者去年在北京朝阳去申请代开了一张培训5000元费的劳务发票,先到国税,国税说到地税去地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地税问了开票金额、交钱(个税840元)后,拿纳税证明再回到国税,国税说“不到3万不用交增值税”,直接开票,拿票走人。
  两票制后解决医药人合规拿钱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成本问题。别把事情搞复杂了,舍得花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全国有12个省、72个地市低成本由税务局代开发票
  北京没有出台地方性代开发票政策,所以完全按照上述国家的政策执行,因此北京代开发票的个税太高,不合算。但是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简易征收税率,除了前面提到的河南从10月开始执行1.5%的代开发票税率,海南也从10月开始执行新的政策,医药自然人的推广服务也是按照1.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就临时取得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未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但取得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时,按以下方式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收入额×附征率
  附征率表

序号

类   别

附征率(%)

1

交通运输业

(1)货物运输业(包括客、货运混合经营)

1.5

(2)其他

1

2

采矿业、制造业

0.8

3

批发和零售业

0.8

4

建筑业

1.5

5

住宿业

1.5

6

餐饮业

1

7

娱乐业

2.5

8

中介服务机构

2

9

其他

1.5

  二、“其他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按《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6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据易药人收集的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代开发票的政策84个,包括海南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有12个省出台了省级政策。

  其中12个预征率的政策不能用,因为年底要清算、一般都要按照国家的政策补缴个人。
  设立CSO也要进行爬坡测试,选择好的政策来设立
  如果医药人觉得自己找不到好的、成本低的代开发票政策,或者税务局不给开、药企不接受这种模式,那么,医药人也得进行设立CSO身份选择的爬坡测试。

  测试的因素是能否核定、税收成本、药企接受度等等。测试的顺序是由低到高,能在地处解决就不要往高出爬,无论是日常运营还是日后注销,往高出爬都是很累的。
  在测试的过程中,千万不要被返税政策给忽悠了,哪怕高处有返税,甚至返税很高,也不要爬。返税是你在低处解决问题后才作为附带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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