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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事理与情理,做到不惑才能自信(二、关于情理)

新晋商老照 发布日期:2014-03-16 共942人围观
最近在与同事的沟通中,发现很多年轻的同事对情理也认识不清,对契约精神把握不好。
 
人和人交往,我们往往能够把握事理与情理,我卖给你东西,你给我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人会觉得难为情。但是,事情稍微复杂一点,问题就出来了。假如你给公司做事,代表公司去和商业伙伴进行履约执行,遇到一些麻烦,对方无法如期履约你该怎么办?在日常生活中,人和人之间遇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这是一个极为简单的契约管理的事理与情理。
 
生活中我们不会因为某一人买了我们的东西,没有按照约期给钱而采取求人的姿态去讨回债务,但在商业活动中却总有人要采取这样的做法,甚至到了不敢声明约定,认为理直气壮要求履约是对客户不恭不敬的冲撞行为!很多时候被同样没有契约精神的对方业务人员的理直气壮的回绝,然后就觉得无计可施!而不失采取进一步维权的行为。为什么如此?仔细分析起来会发现,这是儒家教育的又一弊端。很多时候我们总是屈服于势,而不屈服于理,屈服于权,而不是屈服于法(规则),这种奴性正是柏杨先生讲的“丑陋中国人”的一个写照。不敢向对方上一级的领导去反映情况,不敢以多种方式把维护契约的信息传递给对方企业的主管负责人、决策人,而只敢和自己组织的人讲困难,这是什么问题?
 
履约本是天经地义的,要把握这种契约精神的事理与情理,而不被纷繁复杂的因素所干扰,我们身边太缺乏这样的人,于是能够把握这样事理的人,就成为我们这个种族里的稀缺人才!呼呼!诸位难道不觉得惭愧吗?在世界民族之林,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民族素养是何等的低劣!
 
再细揪一步,我们的国人为什么缺乏这种契约精神?为什么在势、在权、在威、在利面前会丧失事理与情理把握的原则?很多人会讲,潜规则是大家都不敢,你要敢了就会失去客户!那么我们的契约不去履约,要契约何干?害怕得罪客户而去得罪自己的组织?其实,这些想法的立足点还是思想上的疲软,思想作风不过硬!认为生意是求来的,祈求、被可怜、被同情成为我们赢得生存的法宝!而事实上呢?如果一个生意伙伴瞧不起你,他不会因为你可怜,你委屈而把大把的生意托付给你!南京大屠杀的日本兵并不因为占领区的被俘人群的祈求与可怜而饶恕他们,像一群猪一样被屠杀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是屈辱!是没有骨气,是没有斗争精神和勇气!乞丐得到的总是少得可怜的施舍!祈求得到的永远不会有尊敬!这就是商场法则!战场法则!残酷的事理与情理法则!因此,
要改变这一现象,就要认清这其中的事理与情理,绝不要用祈求去获得竞争和利益,也不能用欺骗和瞒天过海去获得订单和承诺,只有贡献卓越客户价值才能赢得生意,赢得尊重,赢得应得的利益!
 
明白了这些事理,懂得这其中的情理,就会发现一个成功的人士,总是欣赏同类中稀缺的人才,对于那些能良好够把握事理与情理的稀缺同类,大家总是报以欣赏的目光,并且愿意给予尊敬与配合,心里也觉得和这样的人做生意有对等的感觉,这就是五项认同中的个人认同!可见这种个人认同是基于一种事理与情理准确把握并适宜表达的个性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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