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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营养风险与营养风险筛查的认识

顺其自然 发布日期:2014-08-06 共1088人围观

2002 , 欧洲肠内肠外营养学会( Euronpean Society of Parenteral and Enteral Nutrition,ESPEN) Kondrup 为首的专家组在 128个随机对照临床研究(RCT) 的基础上, 明确“营养风险”的定义为“现存的或潜在的与营养因素相关的导致患者出现不利临床结局的风险”。

应特别强调的是, 所谓“营养风险( nutritionalrisk) ”并不是指“发生营养不良的风险( the risk ofmalnutrition) 。营养风险概念的一个重要特征是“ 营养风险与临床结局( outcome) 密切相关“只有改善临床结局才能使患者真正受益,即改善临床结局是临床营养支持的终点( endpoint)

对营养风险与临床结局的关系可从两方面理解:即有营养风险的患者由于营养因素导致不良临床结局的可能性较无营养风险的患者大;同时, 有营养风险患者有更多的机会从合理的营养支持中受益。

已有随机对照研究表明有营养风险的患者可能通过营养支持改善临床结局。

上世纪 70~ 80 年代,接受营养支持的病例几乎全是重度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protein energy malnutrition, PEM) 的患者,在 1986 年前, 我国每年接受规范的肠外肠内营养的患者仅以千例计。故当年应用营养支持的适应证较严格, 适应证问题并不突出。但目前肠外肠内营养支持的病例每年以数百万计, 客观上必然需要重新判定肠外肠内营养的适应证。这就需要判定患者是否存在“ 营养风险 “。存在营养风险的患者, 应结合临床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营养支持计划。有营养风险患者在接受营养支持后,大部分患者有改善结局的效应,包括减少并发症发生率,缩短住院时间等。有营养风险的患者若不能获得合理的营养支持,存在发生不利于患者临床结局的风险,影响患者的康复。如果不存在营养不足或/ 和营养风险, 营养支持可能不改善结局。

因此,有必要对每一个入院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评估其是否存在营养风险,并根据筛查结果,结合临床,采取相应措施,即给或不给肠外肠内营养支持。

2004年, 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主持了中国首次大城市大医院住院患者应用NRS2002进行营养风险筛查,对大城市三级甲等医院15098例住院患者进行筛查的报告显示,结合中国人BMI正常值,NRS2002适用于99%以上的中国住院患者。

    NRS2002 内容包括 3 个方面:1.营养状况受损评分( 0~ 3 ) 2. 疾病的严重程度评分( 0~ 3 ) 3.年龄评分; 在以上评分基础上年龄≥70 岁者加 1分;总分为 0~ 7分。根据对 128 个关于营养支持与临床结局的随机对照实验( RCT ) 的分析发现, NRS 评分 3 分的情况下,大部分研究显示营养支持有效( 能够改善临床结局) 而在 NRS 评分< 3 分的情况下,大部分研究显示营养支持无效。因此将是否具有营养风险的评分切割点定为 3 分,即 NRS评分≥3 分为具有营养风险,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制定基于个体化的营养计划,给予营养干预。而 NRS< 3 分者虽然没有营养风险, 但应在其住院期间每周筛查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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