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计委官网6月21日消息,国家卫计委本月正式在广东省深圳市、福建省三明市、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另外福建省确定了3家省级医疗机构参加试点。届时在试点医院,住院病人将实行“一口价”打包收费,医疗费用将不再是无底洞。
深圳、三明、克拉玛依三城率先试水
国家卫计委将推进DRG收付费改革作为“十三五”期间医改的重头戏。本次试点推行的是我国自主研发设计的C-DRG系统,即《全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规范》,简称“1311”体系,即1个规范体系、3个基础工具、1个成本平台、1套收付费政策原则。该体系有3组关键词:疾病的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资源消耗程度。结合这3组关键词,医院可对病人进行分类。
比如一个病人进了医院,医生诊断他得了阑尾炎,阑尾属消化系统,这个病人就先被分到消化系统类疾病组,病人做了手术,他的诊断方式是手术,又把他分到基本组里,是属于阑尾的疾病手术,之后考虑到病人有腹膜穿孔情况,再把他分到细分组里面。这样就根据不同的病种,不同的严重程度,病人不同的身体状况,不同的治疗方案,形成了不同的分组。
每一个分组都将形成一个标准的医疗费用价格,实行“一口价”的打包收费。病人只需根据自己的分组,按照标准价格向医院一次付清该病种的治疗费用,医院则必须在这个标准费用之内负责解决疾病的治疗问题。这将完全不同于目前我国医院按服务项目收取医疗费用的模式。
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目前深圳已将8家公立医院确定为DRG收付费改革的试点医疗机构。深圳正在制定DRG收付费改革试点的相关方案和测算纳入DRG收支付的疾病种类,争取在年内启动试点工作,届时在试点医院,住院病人将实行“一口价”打包收费。
为什么要搞DRG?
抑制医疗费用疯涨,减压医保基金
推行DRG收付费改革,缘于我国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运行基金压力增大的背景。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在2015年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1991年至2013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为17.49%,如果现有的政策环境不变,预计到2020年,我国医疗费用将依然保持12.08%至18.16%的年均增长率,明显高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该项报告分析,我国医疗机构现行的按照服务项目收费的模式,刺激了医生多开药、多用耗材、多做检查,造成过度治疗,是导致医疗费用失控式增长的根源。
“当前的收付费方式未能有效控制医疗机构的趋利行为,医疗服务费用不合理增长,群众医疗费用自付比重较高问题并没有根本缓解。”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6月初的一个公开场合表示,开展DRG收付费改革是促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的有效手段,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什么是DRG?
治病“一口价” 不再“无底洞”
DRG收付费模式上世纪70年代发源于美国,是一种将住院病人分类和分组的方法。该方法基于病人的病历,参照相关医疗要素如出院主要诊断、合并症或并发症、手术处置等,使用聚类方法将临床特征和医疗资源消耗情况相似的出院者分为同一组,并编制各诊断相关组的编码、确定各组的医疗费用标准。
每位病人只需根据自己的分组,按照该组的标准价格向医院一次付清该病种的治疗费用,医院则要在这个标准费用之内负责解决疾病的治疗问题。
这将产生一个经济杠杆的作用,医院为了在标准的医疗价格内能有收益,就必须控制医疗成本,扭转过去过度医疗、医疗费用猛涨的局面。
会有怎样的效果?
医生将实行年薪制 患者免遭“过度治疗”
DRG付费还是一个绩效评价的工具,可以促进医院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并规范医院的医疗服务。未来医院增收将不再依赖开药多做检查多用耗材,而是需要成本管理与提高效率,还需要引导医生提升技术和服务水平。
对医保而言,实行DRG为主的医疗支付方式,可以做到费用增长可预期、可控制。
对医生来说,DRG及配套年薪制的推行,将挤压药品和耗材上的虚高费用,提高医生的服务技术和劳务收入。
对患者来说,实行了“打包收费”,医院将失去多开药、多使用耗材的动力,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患者可以避免被“过度医疗”和天价医疗费用。
国家卫计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用试点经验带动多点突破推动整体改革,争取到2020年,各地逐步将按疾病相关组收付费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