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家庭医生制度,不是制定一个方案那么简单,还有更多更复杂的配套工作要做。
北京从2011年起在全市推广“家庭医生”式服务,是全国最早推广这一制度的城市。有记者走访发现,家庭医生签约率虽然报表上达到了33%,但是不少社区居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签约”,致使很多“健康档案”随着居民搬迁或者医生调离成了“死档”,与当初的顶层设计多少有些“走偏”。(见6月26日《北京青年报》)
原本在全国“先行先试”、被寄予厚望的工作,六年后出现了难聚人气、不少健康档案成“死档”的尴尬局面,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也不能不引起反思和警醒。综合分析看来,北京市的“家庭医生”制度,之所以有些“走偏”的现象,还在于这一制度在执行中落实不力、相关的配套措施不到位。
比如,明确的签约规则在执行时走样了。本来,“家庭医生”制度明确要严格按照“充分告知、自愿签约、自由选择、规范服务”的原则进行,但在推进过程中,却与家庭健康档案建设等混为一谈,也不做有效宣传,甚至群众在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签约”、“被服务”,很多人要么对此一无所知,没有找家庭医生服务的意识;要么理解偏颇,认为家庭医生可以“包办一切”。
再比如签约服务标准超标。北京市原本设计“家庭医生”团队与服务家庭户数的比例为1∶600,但在实际中却达到1000多户;原本需要1万多个“家庭医生”团队,实际却只有3000多个,“人少事多”让本来应有的服务质量明显下降,影响了“家庭医生”的形象和吸引力。此外还面临无法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服务、社区医生收入偏低难以留住人才等困境。
本月初,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这既是一个美好愿景,也是一项艰巨任务。北京市的家庭医生制度“走偏”的现象提醒我们,推广家庭医生制度,不应该是制定一个方案那么简单,还有更多更艰苦复杂的配套工作要做。
首先,各地要严格把家庭医生制度落实到位,防止落实不力。其次,抓紧家庭签约医生人才团队的培养与建设,迈过医疗人才不足的“坎”。再次,强化家庭医生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避免家庭医生服务“放羊式”管理。最后,要加大家庭医生制度财政扶持力度,让家庭医生在搞好服务的同时,有体面的收入,这也是推进此项工作的题中之义。
只有这样,才可能在家庭医生推广普及中避免“纸上谈兵”,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医疗卫生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