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卫生计生委通报了2015年全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有关情况,并表示将对不合理用药比例较高的单位和个人做出处罚。
日前,山西省卫生计生委通报了2015年全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有关情况,并表示将对不合理用药比例较高的单位和个人做出处罚。
为规范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38所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查,抽查内容包括临床合理用药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处方点评和干预效果评价,同时对处方及病历进行抽查和统计分析。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晋城市人民医院、临汾市人民医院、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大同市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等10所医疗机构在此次抽查中综合评分位居前列。
针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部分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职责不明、干预执行不力;临床药师数量少,电子信息化建设欠缺;处方点评流于形式,未进行有效干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培训不到位;合理用药评价体系欠缺;辅助类药物不合理用药和超说明书用药比例较高,以及抗菌药物有关指标不能达到要求等诸多问题,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已要求有关医疗机构限期进行整改。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表示,将把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检查内容结果纳入医疗机构评审和复审工作内容,以及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内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明确并落实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责任,每季度对医师药师进行临床合理用药全员培训;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和不合理用药及时有效干预制度,对不合理用药比例较高的科室采取免去科室主任、经济处罚和诫勉谈话等措施,对出现超常处方5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取消及处方权,对使用的不合理用药比例较高的药物采取停止使用、限制使用等措施及时有效干预;采取有效措施增加药学人员数量,加强电子信息化建设以及孕产妇及儿童用药管理工作。
此外,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还将建立医疗机构辅助类用药目录上报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和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项检查制度,推进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向二级医疗机构、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延伸,强化合理用药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素养的形成,切实保障安全、有效、经济用药。